您的位置: 华尔街电讯 > 中国地产 > 地产动态 > 政策动向
物业税试点扩大至10省市 可能明年征收
华尔街电讯WWW.WSWIRE.COM ( 日期:2007-10-12 10:10)
【wswire编者按】备受瞩目的物业税推进工作正在有序展开。昨天,上海证券报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已于近日批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四省市为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地区,至此,包括首批的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已有十省市开始物业税“空转”运行。


备受瞩目的物业税推进工作正在有序展开。昨天,上海证券报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已于近日批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四省市为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地区,至此,包括首批的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已有十省市开始物业税“空转”运行。

去年十月,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公开表示,国家正在对房地产改革和推进物业税进行研究,并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的试点工作,为物业税的开征积累经验。此后,第一批六省市试点区域消息传出,有市场人士预测,物业税正式征收可能在2008年。

专家介绍,尽管征收物业税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但基本框架已经确定:将现行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收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也就是说,把现在买房子时需交的税,放到买房子后按年交。目前,物业税的模拟“空转”已经在北京、深圳、重庆等几个城市试点,虽然没有实际征税,但一切步骤和真实收税流程相同,由财政部门、房产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统计物业数量,并进行评估和税收统计。

国税总局官员此前表示,目前我国不动产征税存在内外税制不统一,房、地分设税种,计税依据不合理,对房地产征收的税费比较多等问题。开征物业税,不仅有利于各类企业公平竞争,也有利于解决房和地分别征税带来的税制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并可能成为房地产市场的内在稳定器。“大家都想着未来价格上涨带来的好处,同时又不支付物业持有成本,这就鼓励了投资性需求的膨胀。”经济学家樊纲此前评价,开征物业税将有利于减少市场上大量存在的闲置房,也有利于减少奢侈品需求;并稳定政府税收来源,避免“土地财政”。

但是,此次纳入的安徽等地专家仍表示,虽然已经进入试点,省内全面开征物业税条件仍不成熟。其中起征点设计、免税标准和税率等技术问题还需要征求各方面意见。即使开始征收,也不会所有房产一并征收,有可能从大面积户型开始征收,且征收比例较小。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于兵兵


华尔街电讯网站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发表评论前请阅读条款
作者 邮件
 
 
相关新闻
 房贷新政出台 卖家被迫松口
 房贷新政浇冷楼市
 物业公司信用体系将建立
 政策突袭 四闷棍打晕楼市金九银十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将发生重大变化
 探访各地“物权法第一案”形成缘由
 杭州“鼓励”土地闲置
 国土部39号令:不利于供给的调控政策
 我国方兴未艾的 “节约集约用地运动”成效显著
 北京两限房供应方案成型:定价上限7000元平方米
 深圳调控楼市再出招 新房价格网上明码标价
 土地监管五大新政策 遏制地方政府“卖地生财”
 再出台中央级调控可能不大 房地产调控转入地方
 八部委各负责任 2007房地产整治风暴将至
 外资银行进入内地个人房贷市场 东亚银行率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