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对于房价过快上涨的责任有谁来负责呢?或者说,到底是谁把房价推上了过快上涨的轨道呢?面对这一问题,原本同一的声音却变得争论不休了。有代表认为责任在于地方政府调控不力,也有代表说是开发商与中介机构哄抬起来的,还有抱怨媒体的,等等。
其实,房价过快上涨并不是某一个阶层或者群体造成的,而是全社会共同把房价抬高的,换句话说,就是房价高人人有过,人人该负责。
责任一:开发商和中介机构
开发商无疑是房价过快上涨最应该负责者之一,房价过快上涨与开发商囤积土地和哄抬房价是密切相关的。有资料显示,2005年,全国房地产百强企业共储备土地40210.7万平方米,其中土地储备在100万~500万平方米之间的企业有43家,9家企业的储备土地各超过1000万平方米。
大肆囤地的开发商在赚得盆满钵盈的同时,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土地市场秩序。由于大量土地被囤积,无法正常上市,造成人为的供不应求,直接影响了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使广大消费者承受房地产暴利的压迫。在大量囤地不作开发的情况下,政府决策部门难以依据准确的市场需求制定土地供应计划、确定土地供应规模、实施科学供地和有效供地,无法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
再者,许多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囤积房屋,不及时发布真实有效的售房情况,而是有意隐瞒销售情况。去年北京市近六成的可售房攥在开发商手中,而一些开发商仍在乐此不疲地唱着“没被许可先预卖,取得许可又不卖,分期开盘捂着卖,最后拖成现房卖”的“卖房谣”,大有把哄抬房价进行到底之意。
责任二:消费者和投机者
如果把房价过快上涨的全部责任都推到开发商的身上,这肯定是有些冤枉的。而很多人却没有想到普通的购房消费者也有一定的责任。之所以这么说,就在于购房者不理性的消费行为和消费心理间接造成了房价上涨。
在我国,自古有“成家立业”之说,认为人一生要做成一件事情或成就事业,他成功的前提必须是先建立起自己稳定的小家庭。因为,只有自己的小家庭稳定了,这个人才能安心去工作、去开创属于自己的事业。
按照这样的逻辑要求,要建立起一个稳定的家庭,那么,属于一家人 “避风挡雨”的房子就必不可少。在传统思想的影响下,一旦有经济条件,农民就要大兴土木,建筑新房;城里人也把购置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视为能在城市长久安身立命的首要计划。
所以,这样的居住观念往往导致很多人产生不理性的购房行为,为了购置房产而“倾其所有”,甚至“超出负荷”。对于一些企业主、富裕的个人,由于缺乏好的投资项目,于是把住房作为了投资的对象。这些手中握有余钱的人,大举进军房地产投资领域,从二手房租赁到过户买卖;从楼花炒作到囤积房源待期上涨转卖赚差价,短短几年间,出现了以投机而投资房地产的军团在我国房地产市场里“纵横捭阖”,这当中,尤其以温州军团、山西军团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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