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开发商不诚信行为的部分购房者向记者讲述了他们的经历,希望以亲身体验提醒其他购房者,“买房是大事,理性是保障。”对于这些故事,记者特别请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进行了客观分析。
故事1 高达总房款20%的赔付可信吗?
“爸爸,还有3个星期我们就可以拿新房的钥匙了吧?”几个月了,儿子每星期住校回家都少不了问同样的问题,张先生回答了一遍又一遍,心里也高兴了一次又一次。虽然张先生是3个月前买的房,但买房时,建筑的外立面已完全竣工,项目只剩收尾工作,购房合同也签有“逾期交房,开发商将赔付总房款20%的违约金”等明确条款,所以,对于交房,张先生没有丝毫的顾虑。
从项目大门通往小区没有路,没有化粪池,没有供水设备,楼梯没有扶手,楼房内公共区域的地面上连一块瓷砖都没有,交房当天,连同张先生在内的业主们错愕不止。随即而来的是无比的愤怒,业主联名将开发商告上法庭。一审之后,开发商对部分业主进行了赔付,金额高达200~300万元,但距离全体业主近500万元的赔付总额还有200万元左右的缺口。开发商还声称,已无财力做后续工程了……
律师点评:1、不要被合同中不符合客观实际的条款蒙蔽或者诱惑,目前房地产交易中,违约金在3%~5%之间,最高不超过10%,20%的高额违约金本身就值得怀疑,更不能成为一种保障条件。
2、对开发商信誉、资质、资金状况、经营状况、楼盘在建情况、承建商的状况等一定要有所了解,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到政府职能部门了解,开发商是否曾有违规违纪的记录。
3、当损害业主利益的情况出现时,业主要保持冷静,防止被损害的程度加深,应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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