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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配租廉租房符合四条件可申请租房补贴
华尔街电讯WWW.WSWIRE.COM ( 日期:2006-04-06 10:52)


    昨天,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为了满足拆迁户中生活和住房困难家庭(以下简称“双困”家庭)的不同需求,合理安排保障性住房资源,本市又出台一项重大利好政策,对配租廉租房与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政策衔接工作提出了三条意见。

  据了解,这三条意见包括:一、符合廉租房配租条件的拆迁“双困”家庭,可以按照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申请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二、在 3月 24日后,凡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拆迁“双困”家庭,在签订《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3个月内,可以申请配租廉租房,也可申请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超过 3个月未申请配租廉租房的家庭,只能申请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三、在 3月24日前,已签订《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且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拆迁“双困”家庭,在2006年 6月 1日前仍可申请配租廉租房,2006年 6月 1日之后只能申请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

  租房补贴须符合四条件

  租房补贴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家庭到住房市场自行选择租赁住房,然后由管理部门按一定标准向其发放补贴的一种保障方式。

  据介绍,申请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是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二是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和定期定量补助的优抚对象;三是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 7.5(含)平方米以下;四是家庭未承租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含享受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且未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拆迁定向安置用房。

  租房补贴标准各有不同

  据介绍,租房补贴面积标准为人均使用面积 10平方米,符合条件家庭经认定的现住房没有达到补贴面积标准的,按照不同地区的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租房补贴标准为: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20元;环城四区和塘沽、汉沽、大港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18元;武清区、宝坻区和静海、宁河、蓟县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15元。

  申请租房补贴家庭实际发放的补贴额按申请人所租赁房屋的实际月租金确定,申请人所租赁住房的实际租金超过核定租房补贴额的,超出部分由申请家庭自行负担;低于核定租房补贴额的,按实际租金发放租房补贴。

来源:城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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